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组织2022年职业学校教师国家级培训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 发布时间:2022-03-1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不断加强职业学校教师、校长培训工作,我部将于2022年起开展职业学校教师、校长国家级培训示范项目(以下简称“职教国培”示范项目),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2022年“职教国培”示范项目设置培训团队研修、教师培训、校长(书记)培训三大类。

(一)培训团队研修。主要为各地、各校培育教师培训规划设计、组织实施的专业人员。2022年设置培训管理者研修、公共基础课培训者团队研修、专业课培训者团队研修3个项目。

(二)教师培训。主要为各地培育专业领军教师、骨干教师,为各地分类分专业组织实施教师培训提供方向引领、方法示范。2022年设置专业领军教师高级研修、紧缺领域专业骨干教师示范培训、优先发展产业领域专业骨干教师示范培训和公共基础课教师示范培训4个项目。

(三)校长(书记)培训。主要为各地培育骨干校长(书记),引领各地健全校长(书记)发展体系。2022年设置校长高级研修1个项目。

项目设置计划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

满足条件的高等职业院校、参与职业技术师范教育和研究的普通高校、科研院所、部属事业单位可申报全部示范项目。中等职业院校可申报中职“三科”统编教材培训示范项目。

(二)资质条件

1.遵守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培训工作的各项规定,教学组织管理等基本制度健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单位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具有高水平、相对稳定的培训专家团队,成员年龄、专业、职称等结构合理,近3年单位承担过省级以上(含省级)教师、校长培训任务,且满意度超过90%。

3.申报专业骨干教师示范培训项目的单位,应有良好的校企合作基础,在相应领域应具有较强的专业优势,且贴合职业教育类型特色。

4.具有信息化教学条件,可在培训中同步开发相应的数字化教学资源。在示范项目结束后,形成完整的数字化培训包(版权归教师司所有),其中60%以上培训课程为视频资源,可满足线上学习需要。

5.实施项目所涉及的信息系统应符合《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教育系统数据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函〔2021〕20号)相关要求,进行相应的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健全安全监测机制,规范数据收集、存储传输、使用处理、开放共享等数据活动,相应证明材料纳入支撑材料一并提供。

中央部门所属有关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双高计划”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校长培训基地(名单见教师司函〔2017〕54号),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培训基地和共同体建设牵头单位(名单见附件2)申报相关专业培训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培训方案编制

申报单位应按照2022年项目设置计划编制培训方案。

1.精准培训需求。充分开展职业教育发展趋势、职业院校改革重点任务和教师专业化发展多层次需求调研,结合项目的目标定位和培训对象的实际需求,确定培训重点任务、具体目标和成果产出。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优势,实现调研的数据化、过程化、精准化与智能化,提升需求分析的深度和准确度。方案制定后,要征求一线教师校长意见,每个方案需3名以上本学科(领域)一线优秀教师、校长出具意见。

2.优化培训内容。突出核心素养培养,将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职业精神和工匠精神培育作为必修内容。以教师、校长专业标准为基础,按照教师专业能力形成和培训学习认知规律,结合培训需求,模块化、结构化设置培训内容,形成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专业领域的多样化培训资源。

3.创新培训模式。聚焦提质增效,注重做中学、做中培,探索创新项目教学、情境教学、模块化教学等教学模式,采用探究式、参与式、研讨式、体验式等培训方法,增强培训的吸引力和实效性,实践性课程原则上不少于60%。强化岗位实践、返岗实践,加强跟踪指导和检讨式复盘,适时展示培训成果。

4.优选专家队伍。遴选在相关培训项目上具有丰富经验、在专业领域具有较深造诣、在全国职业教育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本校教师担任培训首席专家,全程参与项目论证与实施指导。突出培训者团队实践经验,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校长不少于50%。强化各方参与,培训团队中要有一定比例的科学家、两院院士、科技人才,以及大国工匠、能工巧匠、工程师等。

5.编制经费预算。线下集中培训的经费标准为不高于550元/人/天;线上培训参照《2020年度“国培计划”示范项目在线培训经费标准(暂行)》执行。线下集中培训每班一般按照50人编班,线上培训每班原则上不超过500人。申报单位要合理测算培训标准,根据培训费管理的相关规定,填写项目经费申请表、绩效评价表,规范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

三、申报程序

(一)组织推荐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确定推荐名单及排序。每个子项目各省最多推荐2个承担单位,每个单位限报2个子项目,各省推荐子项目总数不超过10个。

符合条件的中央部门所属有关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部属事业单位申报项目,可直接参加教育部评审,每个单位限报2个子项目。

(二)上报材料

1.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入围单位按照要求填写申报书,准备支撑材料(包括相关培训经验证明、合作单位协议、首席专家资料、软硬件设施等)。

2.申报单位确定统筹管理部门和负责人,统一负责协调本单位全部的项目申报、材料提交、实施监测、经费管理等工作,按照规定的申报流程统一报送并提交申报材料。

3.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2022年4月2日前,将本省推荐名单(盖章扫描件)、入围单位申报书和佐证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zzgp07@126.com,将纸质版(需单独装订)一式2份加盖公章后,寄送至职教国培项目办。同时,指导入围单位通过“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信息化服务平台”(http://202.113.245.38:8280/train/)提交申报书电子版(不包括支撑材料)。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符合条件直接参加教育部评审的单位,与职教国培项目办联系获取服务平台用户名、密码。

(三)遴选确定

教师工作司组织专家遴选确定示范项目承担单位。每个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个承担单位。

四、联系方式

1.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吴慧明、孙晓虎,010-66097080、66097715。

2.职教国培项目办:孟金梅、李新发,022-28112893、88289040;邮箱:zzgp07@126.com;邮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310号;邮编:300222。

附件:1.“职教国培”示范项目设置计划表.docx

          2.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培训基地和共同体建设牵头单位名单.docx

          3.“职教国培”示范项目申报书.docx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