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公共领域课题研究项目结项鉴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项目秘书处 发布时间:2021-03-04

团队秘〔2022〕1号

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方案》工作部署,按照《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课题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受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委托,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公共领域课题研究项目结项鉴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对象

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公共领域课题研究项目组。

二、提交材料

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公共领域课题研究项目立项单位参照《结项说明》(附件1),填写《结项申请书》(附件2)及《个人结项情况汇总表》(附件3),并按照《结项说明》所列顺序整理编排材料。相关材料电子版于2022年3月31日前发送至秘书处邮箱;纸质材料一份,用A4纸打印,按统一格式装订,同时寄送至秘书处。

项目如有重要事项变更,请填写《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附件4)。

三、结题评审

结题评审采取会议评审的方式,抽选专家成立评审组,提出结题意见。会评时间另行通知,届时邀请教师工作司领导列席。

结题评审时,重点评审以下内容。一是课题是否达到了研究目标和要求。二是课题成果是否可转化实施或已经转化应用。研究成果转化方式包括被采纳上升为重要政策或转化为具体举措;作为决策重要参考和借鉴;作为重要结论向社会公布;其他形式等。三是课题是否具有创新性和科学性。

评审组听取课题申报人汇报及答辩后,采取评分的形式进行结题评审。未通过的,承担单位应按照评审意见重新修改,并在1个月内提交二次评审。两次结题评审均未通过,课题研究按终止处理,承担单位应在一个月内退还课题经费。

四、其他事项

联系人:刘  冬0311-80787930  13739743000

    邓一平0311-80787937  15032637611

秘书处邮箱:gjjxcxtd@163.com

地址: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河北师范大学职技楼A座101室 邮编:050024

附件:1.结项说明.docx

     2.结项申请书.docx

     3.个人结项情况汇总表.xlsx

     4.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doc

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

建设项目秘书处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