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遴选第二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的通知

来源: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 发布时间:2021-03-3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

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打造一批高水平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根据《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现就第二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遴选推荐工作明确如下。

一、范围和数量

面向高等职业学校(含本科层次和专科层次)、中等职业学校及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以下简称“职教师资基地”),遴选240个左右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国家级职教创新团队”)建设立项单位,示范引领各地各校因地制宜做好省级、校级团队整体规划和建设布局。

二、申报条件

申报团队在符合《建设方案》立项条件的基础上,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一)高等职业学校(含本科层次和专科层次)

申报学校及专业(团队)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5项:

1.学校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或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优质省级基地或高职本科试点院校;

2.学校为教育部“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或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3.学校牵头申报专业相关方向省级及以上职教集团;

4.申报专业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中高水平专业(群)、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国家重点建设专业、国家级特色专业,或1+X证书制度试点专业且完成本省核定的证书培训和考取指标;

5.申报专业建有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并有世界500强企业或行业龙头企业作为稳定的(3年以上)校外实训实习基地;

6.团队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或有团队成员为全国劳动模范、全国模范教师、全国先进工作者等;

7.团队成员教学质量高,教学成果丰硕,在全国职业院校教学能力比赛中表现突出;

8.有团队成员为教育部相关专业领域专家组织成员,参与国家教学标准研制工作;

9.有团队成员牵头建设省级以上(含省级)“双师型”名师工作室、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

10.有团队成员牵头负责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编写或国家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国家在线开放课程(含资源共享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程)开发。

(二)中等职业学校

申报学校及专业(团队)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5项:

1.学校为国家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

2.学校为教育部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试点学校或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3.申报专业在“十三五”期间承担过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培训项目;

4.申报专业建有功能完备的校内综合实训基地和稳定的(3年以上)企业校外实训基地,且面向行业企业开展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鉴定、企业职工培训等;

5.申报专业为1+X证书制度试点专业且完成本省核定的证书培训和考取指标;

6.申报专业为国家示范校建设重点专业或国家示范校建设特色项目依托专业;

7.有团队成员承担省级以上(含省级)专业在线精品课程(专业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或主编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

8.有团队成员为教育部相关专业领域专家组织成员,参与国家教学标准研制工作;

9.团队成员教学质量高,教学成果丰硕,在全国职业院校教学能力比赛中表现突出;

10.有团队成员牵头建设省级以上(含省级)“双师型”名师工作室、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技能大师工作室或名班主任工作室。

三、涉及领域和覆盖专业

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为主要依据,聚焦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特别是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卫生、保障改善民生等重点紧缺领域,服务基础性、支柱性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需要领域,提出养老育幼、新能源汽车和智能汽车、高速铁路与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卫生与卫生管理、公共管理与服务等28个具体领域方向。对标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参考“双高计划”建设单位中高水平专业(群),遴选领域涉及专业495个。

创新团队按照《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申报专业。如申报专业仅为原专业更名、拆分或归属调整的,则对申报专业的要求等同原专业;如申报专业为多个专业合并的,则其中一个专业符合申报条件即视同申报专业符合条件;如申报专业为新设专业的,则申报条件中对专业的要求可参考申报专业的同一专业类相关专业。新旧专业对照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2021〕2号)执行。

四、工作程序

(一)团队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不含职教师资基地)可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行指委”)进行申报,职教师资基地通过国家级职教创新团队建设项目秘书处(设在河北师范大学,以下简称“秘书处”)进行申报。

1.学校申报。申报单位(不含职教师资基地),登录“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http://39.105.118.238:9090/)注册,选择申报渠道。

2.材料填报。注册信息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行指委审核后(职教师资基地直接从秘书处领取登录信息),申报单位再次登录“管理系统”填报上传申报书、建设方案和佐证材料电子版(职教师资基地参照高等职业学校指标体系填报,佐证材料还需包括近3年承担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培训任务明细),同时打印装订一式3份,加盖单位公章,于4月19日前,按照申报渠道报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行指委工作办公室(设在国家开放大学)或秘书处(可快递邮寄)。

(二)遴选推荐。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行指委工作办公室与秘书处对接,获取“管理系统”登录账号(各行指委登录账号由行指委工作办公室负责分发)。4月27日前完成团队遴选推荐工作,填写申报书推荐意见、《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推荐汇总表》,4月30日前与推荐学校申报材料一式3份(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报送(可快递邮寄)至秘书处。逾期不再受理。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行指委工作办公室结合域内产业结构和行业发展需要实际,以高等职业学校为重点,统筹考虑不同层次院校申报比例;符合申报条件的职教师资基地直接参加国家级职教创新团队遴选。

(三)评审立项。教育部组织专家对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行指委工作办公室推荐的国家级职教创新团队进行评审,择优遴选、展开建设。

(四)培育建设。团队立项建设单位重点围绕《建设方案》明确的建设目标任务,结合本校、本专业团队建设实际,进行为期3年的团队建设,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教学改革、课程建设等任务。

(五)考核验收。团队建设期满后,教育部统一组织考核验收,正式认定为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对未按进度完成建设任务、达不到绩效考核要求的,取消项目承担资格。

五、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建设职教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是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深化职业院校教师、教材、教法“三教”改革,推动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希望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行指委广泛动员、择优遴选,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双高”计划建设单位、首批国家级创新团队立项建设单位积极参与、带头示范。

二要公平公正、严格标准。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行指委,迅速将通知内容转发相关院校,指导开展团队申报工作。在团队遴选推荐中,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照申报条件、指标体系,严格标准、宁缺毋滥,切实把最优秀的团队选出来。遴选结果要按规定程序做好公示。

三要统筹考虑、突出重点。遴选推荐要向申报专业聚焦战略性重点产业、新兴产业和民生紧缺行业领域的团队倾斜。首批国家级创新团队申报数量较多的专业,此次遴选要优中选优。对申报新设专业的团队,要本着慎重、负责的态度遴选推荐,如新设专业后续未能完成专业设置备案或审批,则视为自动放弃团队立项建设指标。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秘书处。刘冬、王辉、靳慧龙;电话:0311—80787930、80787936、80787902,13739743000、15532161696、13131145063;邮箱:gjjxcxtd@163.com;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南二环东路20号河北师范大学职技楼A座204室。

2.行指委工作办公室。李征宇、王国川;电话:010—5751907857519079;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75A923室。

3.“管理系统”。朱晓晖,010—57010738、18910690432。

4.教育部教师工作司。李沐明、孙晓虎;电话:010—6609795366097715;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 

附件:1.第二批国家级职教创新团队遴选建设重点领域及相关专业.xlsx

          2.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推荐汇总表.xlsx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

2021年3月31日